日前,县残联被十堰市委、市政府授予2008--200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县残联以保障残疾人基本需求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状况为出发点,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形成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残疾人事业的长足发展。
一是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之中。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开展各项学教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四是突出创建工作成效,为文明创建工作增彩。五是始终把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行动,突出“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和“平等关爱”的工作理念,切实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好、更为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