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许世鹏 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危爆物品管理,强化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3月24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集中销毁过期爆炸物品。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对全县民爆单位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发现了长期寄存在民爆公司仓库的各爆破公司工程竣工后剩余的已过期的民爆物品。经局领导同意,治安管理大队将寄存在民爆公司仓库的1549枚雷管、7015米导爆索、群众上缴的抗日战争时期遗留的551发步枪子弹、285.5公斤炸药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保证这次销毁安全进行,治安管理大队委托爆破公司组织实施销毁,爆破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销毁方案和警戒方案,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对销毁过程进行全程指导监督,确保了整个销毁过程的安全、有序、规范和彻底,销毁行动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