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刘娜娜 报道: 2013年,国务院先后3次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221项,省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40项,我县实行“三方针”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研究文件,准确把握涉及到本县的审批事项。我县审改办联合县法制办领会国发〔2013〕19、27、44号文件,鄂政发〔2013〕48号文件要求,逐项对照《房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按相应法律法规,准确把握下放到我县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取消的事项。其中国发〔2013〕44号文件中一项审批事项下放到我县,鄂政发〔2013〕48号中五项下放到我县县级审批,其余我县没有对应项目。
采取方案,及时做好取消下放的事项对接。在接收到文件之后,县审改办及时通知各承接部门,县编办协同对承接部门相关事项进行调研如县地税局等,进行沟通衔接,后联合县法制办核查法规依据,对《房县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县审改办出台相应审批事项衔接落实文件,对应变动修改事项目录,并及时发放到各个相关单位,承接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监管,规范程序确保审批优质高效。县审改办、县政务中心、县纪委对新下放的项目监督制约,监督各承接部门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内容和条件,修订相关事项办事服务指南,进一步方便群众,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承接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实行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