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评价我县巩固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作者:
田兰兰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22日,由武汉市园林局原局长詹林带队的省级园林城市复查专家组一行五人,对我县巩固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复查。县领导曹明权、张富华、姚天国、李先海陪同检查。
在复查工作汇报会上,副县长姚天国以《巩固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全力打造生态宜居房县》为主题汇报了我县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的工作情况。2008年,我县荣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围绕“十堰南部中心城、休闲养生宜居城、生态文化旅游城”的城市定位,提出了“青山进城、碧水绕城、山水同城”的发展目标,并在夯实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坚持规划先行,强化绿线管理;突出重点建设,提升绿化水平;加快市政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大整治力度,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科研探索,建设节约社会。目前,我县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由2008年的39.5%、34.3%和8.9平方米增加到41.5%、35.5%和9.8平方米,市区空气质量常年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
随后,在县领导的陪同下,复查组先后赴沿河西路、迎宾广场、黄香广场、唐城物流园、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现场,对我县园林绿地生态化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过认真仔细的检查,复查组各位专家对我县省级园林城市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我县进一步明确思路,完善各项规划,提升道路绿化水平,加大公园绿地建设进度,全面深入细致有序地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级园林城市。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明权表示,下一步,我县将按照复查专家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领导,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定位、科学化管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在巩固提升省级园林城市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打造国家级园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