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杜天艳 据了解,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可获1000元政府助学金。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所需经费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推行,地方资金部分由省按省定标准和范围分比例给予补助,其中:对于市辖区、市直,省按20%补助,对其他县(市、区),省按50%补助。原则上,对市辖区省按资助标准和范围所需资金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助。
房县根据2013年秋季入园学生人数统计, 2014年春季预计在园学生人数为8000人,根据5%的享受比例享受对象为400人,需资金40万元,将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此项资金的发放将进一步解决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等儿童入园难的问题,也是续各项惠民政策后的又一项重要惠民政策的落实。此政策标志着从幼儿园到大学“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正式启动。此前中小学贫困生可以享受“两免一补”(免学费、免书费,补助生活费)、中职每生每年可领1500元国家助学金、大学生可办理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