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荣获“文明创建标兵”称号-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县公安局荣获“文明创建标兵”称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4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刘圣强  汪莹 报道:  近日,房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通知,授予县公安局为“文明创建标兵”。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根据落实文明委关于培植“文明创建标兵”的通知,以“创文明县、建文明城”为目标,遵照《房县文明单位评价体系》,着力从“加强组织领导、搭建创建平台、开设道德讲堂、参与志愿行动、传播文明风尚、牵手结对共建、活跃文体生活、创优服务窗口、履行工作职能、助推全县发展”等十个方面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经考核,被县文明委评为首批27个“文明创建标兵单位”之一。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