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村福利院有了事业单位身份-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我县农村福利院有了事业单位身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4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代娟 报道: 日前,笔者从县民政局了解到,全县21所农村福利院已登记为事业单位,院长由乡镇民政办主任或民政助理兼任。
  登记为事业单位后,农村福利院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县民政部门负责政策协调和业务指导,所需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每个福利院做到了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牌子、有章子、有账号、有法人登记证书,切实解决了农村福利院以前无机构登记、无工作经费、无稳定工作人员的问题,进一步理顺了农村福利院的管理体制。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