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魏世银 杜德仕 报道: 8月29日,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的杨某某、邵某某(女)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另2名违法人员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8月27日22时许,青峰镇人马某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县城房陵大道十字街路段时,被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马某某拒不接受抽血检测,并咬伤执勤民警手指,致使民警无法正常执行职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8月13日20时许,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209国道城关镇桃园村六组路段,依法对涉嫌无证运输木材的城关镇杨某某驾驶的面包车进行检查时,杨某某强行将车开走,将民警拖行近10米远,致使民警手腕受伤。杨某某的妻子邵某某及其哥哥邵某随后赶到,参与抢夺并损坏执法民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杨某某则趁机逃离现场。当执法民警准备驾车追赶时,邵某又强行长时间趴在警车引擎盖上,致使警车无法启动,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我们既要严格监督一线民警规范执法行为,也要理直气壮地保护民警正常的执法行为不受干扰和侵犯,否则,将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含糊。”副县长、公安局长柯正洪掷地有声地说。
两起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经过深入细致地调查取证,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同时,决定对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的杨某某、邵某某刑事拘留,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邵某、马某某执行治安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