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任琦 刘倩 报道:为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8月6日房县经信局、环保局在全县工业企业中,联合开展“清水行动”,对2012年年底前的已建项目还未办理环评手续、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限定10月1日前补办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从严处罚;对开年来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手续的,实行“四个不得”,即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通过划“红线”和亮“红灯”的办法,将环境污染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进一步确保房县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近年来,房县在工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既要快速发展的速度,让工业经济总量做大做强;又要蓝天碧水,对高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实行“零容忍”,敢于做“减法”,由过去的见商就招,转为有区别、有目的选商,已先后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产企业关闭了三家,对高耗能、高污染的想到房县发展的十多家企业拒之门外,真正让科技型,智能型的企业在房县生根、开花、结果,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去实现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