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0日

图为会议现场


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 吴宏强 通讯员 夏明扬 报道: 记者从5月30日召开的2013年度全县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暨业务培训会上获悉,从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政策有变化。其中,行政单位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缴存比例由目前的8%—12%调整为12%。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7月1日起,十堰市行政单位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12%。如:一行政单位职工月工资为2000元,目前个人每月缴纳公积金160元,单位为其缴纳160元。7月1日起,在该职工月收入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其个人每月缴纳公积金240元,单位亦为其缴纳240元。其余单位7月1日后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8%-12%。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