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吴永华 报道:日前,房县纪委监察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五一”期间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驶,并于4月28日下午5时前,将封存车辆的车牌号、封存地点、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节日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的,要将使用车辆数、车牌号和事由详细说明,向县纪委申报。除此以外,一律不准动用公车参与婚庆事宜、外出旅游、学习驾驶技术、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
为将公车节日“休假”制落到实处,该县已成立3个督查组,将在“五一”期间深入封存点、执勤点、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处,对全县20个乡镇、80余个县直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五一”期间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发现违规违纪情况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并追究单位有关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