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广泛发动全民健身,推进全县三个文明建设,争创全省乃至全国山地自行车运动基地,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文体局、广电局、旅游局、总工会、团县委将联合举办房县首届山地自行车大赛。
一、活动主题:低碳先行˙大美房陵。
二、竞赛时间:4月28日。
三、竞赛路线:纯水岸售楼部(起点)—→泰山庙工业园区大桥—→过桥右拐—→泰山庙工业园区—→过桥右拐—→纯水岸售楼部(终点),往返3次,一个往返6.5公里,全程19.5公里。
四、参赛人员: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必须是房县籍。
五、奖励办法:男女组各取前10名。第一名奖金5000元加一辆赛车,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第四到第十名奖金各300元。
六、报名办法
(1)报名费用:每名选手报名费20元(用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2)报名时间: 4月21日8:00开始,截止4月26日17:30。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订参赛免责声明。
(4)报名地点:房县文体局(影剧院内)
七、大赛详情:请登陆今日房县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次大赛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八、联系方式:
赛事咨询:肖飞 联系电话:0719-3249561 18671903897
“低碳先行˙大美房陵”房县首届山地自行车大赛活动方案
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广泛发动全民健身,推进全县三个文明建设,争创全省乃至全国山地自行车运动基地,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文体局、广电局、旅游局、总工会、团县委联合举办房县首届山地自行车大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低碳先行˙大美房陵
倡导低碳环保生活 展现良好精神面貌
二、赛事项目内容
(一)竞赛时间:2013年4月28日。(暂定,如遇雨天则后延)
(二)竞赛路线:纯水岸售楼部(起点)—→泰山庙工业园区大桥—→过桥右拐—→泰山庙工业园区—→过桥右拐—→纯水岸售楼部(终点)往返3次,一个往返6.5公里,全程约19.5公里。
(三)比赛组别:男子组、女子组
(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本次比赛男女组各取前十名,以完成比赛全程用时最少为获胜者。第一名奖金5000元加一辆赛车,第二名奖金2000元,第三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第四到第十名奖金各300元。
(五)报名办法
1、参赛条件
(1)健康要求:参赛者应身心健康,情绪稳定,年龄限制在18-55周岁之内。本比赛不接受现役的专业运动员及退役未满2年的专业运动员参赛,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比赛成绩和奖励。
(2)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3)车辆要求:参赛车辆须为山地自行车,车辆不得加装与参赛无关的部件和附件,如挡泥板、链轮罩、货架、助力装置等。
(4)参赛选手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必须佩戴比赛统一发放的号码布、号码牌,否则不予参赛。
(5)必须是房县籍,以身份证为准。
2、报名和报到
(1)报名费用:比赛收取每名选手报名费20元(用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联系人:肖飞。联系电话:3249561 手机:18671903897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21日8:00开始,截止4月26日17:30。
(3)报名方式:每名选手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订参赛免责声明。
(4)比赛当天8:00点前到温泉纯水岸售楼部报到。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比赛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房县山地自行车大赛组委会。
主 任: 林 华 副县长
副 主 任: 陆世林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刘世宏 县文体局局长
陆龙权 县广电局局长
张祖伟 县旅游局局长
刘玉萍 县总会常务副主席
罗 琼 团县委书记
王金波 县卫生局局长
贯中元 县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张荣彩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赛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文体局,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1、组织组:负责处理组委会日常事务,组织召开赛事筹备专题会议,协调、沟通、督办赛事重大事项;提供50名青年志愿者在起点和节点作好记录。(责任单位:文体局、团县委、旅游局)
2、竞赛组: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制定比赛规程,负责赛事的裁判及参赛器材的检查工作。(负责单位:县文体局)
3、安全组:负责赛事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准确掌握各赛段具体路线、比赛起止时间,制定比赛线路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管制实施方案,发布交通管制通告;安排1辆引导车;做好现场警戒工作。工业园区内所有车辆一律不得行驶,做好园区内所有道路的平整及清洁工作。(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
4、宣传组:负责大赛前后的媒体宣传,各种稿件的撰写及各种仪式氛围营造工作,具体为在比赛起点、终点及中间土路路段全方位拍摄,比赛前宣传造势预告通知。(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5、医疗组:落实赛事所需的1辆救护车、急救药品、医疗器械和随车医生、护士人选,做好赛事医疗救护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6、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开幕式及颁奖所需的喷绘、搭台、音响、桌凳、彩虹门制作等;(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四、竞赛办法
1、赛前及赛中
(1)、工作人员提前两个小时到场,进行比赛开始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场地器材是否损坏,保证大赛正常进行。
(2)所有参赛运动员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和固定衣服与自行车车身号码布,到检录处检录,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按时检录者取消比赛资格。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3)计时员准备,运动员开始比赛,赛道工作人员在每一个节点做好记录,不得有误。
(4)工作人员记录时间和名次。
2、赛后
(1)竞赛组将所有成绩表收集统计,评出名次;
(2)工作人员准备证书、奖品和奖金。
(3)颁奖
A、所有参赛人员入场;
B、领导、嘉宾入场;
C、主持人宣布获奖名单;
D、领导和嘉宾为获奖赛手颁奖;
五、注意事项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
2、参赛用车必须使用15速以上(含15速)山地型自行车,比赛器材自备并符合规则规定,配有任何动力装置的不允许参赛。
3、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免责声明书,已报名参赛者视为认同免责声明书所有条款,并具备法律效应。
4、脚撑、锁和其它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在比赛时必须拆除。
5、运动员必须按照赛事组委会规定正确佩戴号码布(必须在自行车把上和自身后背各有一块),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6、为确保比赛的公正性,比赛出发发车位以选手号码布顺序排列(号码布顺序以报名时的先后顺序来定)。
7、所有车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得有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
8、途中遇超车,被超车者应主动避让,不得故意阻拦,违者将取消比赛资格,由此造成安全后果须承担赔偿责任。
9、非参赛车辆不得为运动员领骑,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
10、参赛运动员必须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在确保自身能力足以完成比赛的情况下方可参加,中途身体有不适者,可以退出比赛。
11、比赛沿路“十字路口”、“T字路口”处均会安排工作人员执勤,个别路段赛事组委会会设置指示牌,比赛时选手必须按规定路线完成比赛,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抄近道。违反有关竞赛规则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12、因工作人员有限,所有组别的比赛原则上只计前10名运动员的成绩。
13、为保证赛事的公平、公正的竞技原则,赛事组委会在比赛的起点、节点、终点设置录像装置,如对裁判工作及判罚有疑义的,在赛事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并缴纳100元申诉费,过时不予受理。
14、其他未尽事宜由赛会组委会决定。
房县文化体育局 房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房县旅游局 房县总工会
共青团房县委员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