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工作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管理,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年以来,全县80余家药店无一一次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超过5个最小包装的现象。
为了保证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自觉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按规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今年3月,该局向全县各药品经营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并与各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责任书。上半年该局先后出动执法车辆50台次,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5家,共检查出在县内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10余品批。从检查的情况看,全县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销渠道正规,也未发现流入非法渠道现象。通过查阅销售凭据和处方,未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次销售超过5个最小包装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