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魏世银 张鹏 张仁斌报道: 房县一男子将密码写在储蓄卡上,没想到取款后将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上被人盗取5万元。案破后,3月20日,贪财女子张某某被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月13日,家住房县城关镇男子车某在县城某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后,在没有退卡的情况下就离开回家了。几天后,车某再次取款时突然想起上次取钱后忘记退储蓄卡了,于是找到银行查询得知,其卡中现金被人累计取走5万元。
车某储蓄卡中的钱被人盗取,无奈之下,到房县公安局报了案。储蓄卡丢了,可捡卡人是如何盗取的呢?在民警询问时,车某说因为自己记忆力差,为图省事就把密码写在了储蓄卡上。
受理案件后,房县公安局侦查人员立即来到车某遗忘卡的某银行请求配合支持,在调取录像视频等相关证据资料后,办案民警很快分析并排查找出了嫌疑人照片,经过走访,该县军店镇一名31岁的女子张某某被锁定。
在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张某某承认自己盗取了在ATM机上捡到的一张储蓄卡上的现金。原来,2月13日17时许,张某某到某银行房县城关分理处取款时,在ATM机内发现一张别人遗忘的银联卡,试着操作并取出了2000元现金,欣喜之余,她将银联卡取出并带走。回家后,她发现卡上记着一串数字,猜测有可能是信用卡密码。2月26日,张某某到银行ATM机上操作后顺利取出了数千元现金,连续三天,张某某先后多次作案,共盗取卡内现金48000元。
案件侦破后,公安机关已为车某追回了全部损失,而张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也已被刑事拘留。
对于此案,民警提醒广大储户朋友:办理银行储蓄卡时切莫用简单重复的数字或者自己的生日、身份证等与本人有关,且公开的号码作为密码,更不要将密码写在存折、储蓄卡上,以免丢失后蒙受财产损失。在办理完存取款业务时,一定要认真检查卡、折和身份证件是否遗忘。一旦发现卡、折丢失应在第一时间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发现现金盗取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