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忙他人调动工作为由,诈骗他人钱财。近日,房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诈骗十二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某。
2009年5月18日湖北省国税局组织各县市文秘人员集中在江汉大学进行专业培训,期间犯罪嫌疑人公安县国税局斗堤湖分局付某某与房县国税局职工陈某某相识,付建发自诩与省市国税局领导关系好,可以帮忙陈某某转干和调动工作从而取得陈的信任。在2009年5月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付某某以帮忙陈某某转干、调动工作需要活动经费为由,采取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方法,先后多次诈骗陈现金共计7万元。付某某在房县期间经陈介绍认识其连襟房县人民法院孙某某,付以相同的方式以帮忙孙某某女婿张某某安排工作需要活动经费为由多次诈骗其现金5万元,所得现金全部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