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通讯员 严仲 记者 罗伟 实习生 王华 报道: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省住建厅日前发文命名全省151家单位为2012年度湖北省省级园林式单位,其中十堰市28家单位(居住小区)榜上有名。
为加强单位庭院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整体水平,倡导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推动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依据《湖北省省级园林式单位评选办法》和《湖北省省级园林式单位标准》,经各单位申请,各有关市、州、直管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后决定为全省151家单位命名。
房县荣获此项命名的共有6家单位(居住小区),分别是:
机关大院3家:房县公安局、房县水务局、房县农业局。
学校1家:房县东城小学。
居住区1个:龙房县滨河花园。
工矿企业1家:房县惠泉水业三海水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