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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七举措给力市场主体发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6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代涛 报道: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工商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房县工商局采取七项举措,积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一是实行市场主体登记“零收费”。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二是放宽“零首付”公司股权转让。在全体股东同意和转让协议载明受让方承继转让方按期缴付注册资本义务的前提下,允许“零首付”公司股东在首付尚未缴足前转让股权,公司可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三是放宽食品流通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用语表述。食品流通经营者经营范围除沿用食品流通许可证载明的“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通用表述外,可依申请标注属于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范畴内的具体商品种类。

四是放宽重点项目筹建登记要求。依据县级以上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建设文件或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以及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承诺书等材料,可先行核发经营范围为“ⅹⅹ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筹建完毕并取得有关法定前置许可证件后,换发正式营业执照。

五是促进全民创业。落实鼓励全民创业、民间投资的产业政策、优惠措施,大力引导和帮助创业群体自主创业、投资兴业。

六是推进个体私营经济主体转型升级。引导生产加工、连锁经营、科技创新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法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七是推进品牌强县战略。积极研究制定《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品牌强县的意见》,提升商标培育、运用、保护、管理的整体水平,打造更多、更有影响力的房县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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