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一男子利用互联网诽谤他人被依法行拘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魏世银 刘圣强 报道 近日,湖北省房县公安局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诽谤他人案,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龚某(男,42岁,湖北房县人)予以行政拘留。
经查,龚某系房县某局一基层单位职工,因其个人要求未得到满足,对该局领导产生怨恨,遂利用家中电脑,对互联网上“安徽省岳西县某局局长贪污腐败”的贴文进行复制、粘贴,然后略作改动,捏造成“最牛局长----湖北省房县某局局长贪污腐败”一文。2012年12月8日至2013年1月5日期间,龚某多次以不同网名在“东湖社区”、 “天涯社区”等网站发布该贴,后被多个网站、论坛转载。此贴内容经房县纪委调查,情况失实。贴中当事人认为,该贴对其本人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龚某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房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对其行政拘留5日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