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一男子利用互联网诽谤他人被依法行拘-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房县一男子利用互联网诽谤他人被依法行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6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魏世银 刘圣强 报道 近日,湖北省房县公安局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诽谤他人案,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龚某(男,42岁,湖北房县人)予以行政拘留。
  经查,龚某系房县某局一基层单位职工,因其个人要求未得到满足,对该局领导产生怨恨,遂利用家中电脑,对互联网上“安徽省岳西县某局局长贪污腐败”的贴文进行复制、粘贴,然后略作改动,捏造成“最牛局长----湖北省房县某局局长贪污腐败”一文。2012年12月8日至2013年1月5日期间,龚某多次以不同网名在“东湖社区”、 “天涯社区”等网站发布该贴,后被多个网站、论坛转载。此贴内容经房县纪委调查,情况失实。贴中当事人认为,该贴对其本人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龚某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房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对其行政拘留5日处罚决定。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