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示:驾驶摩托车 请佩戴头盔-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交警提示:驾驶摩托车 请佩戴头盔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7日

  近日,县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行驶、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随着我县摩托车数量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频发,我县道路交通事故中67.7%与摩托车有关。图为县交警执法大队警员对未带安全头盔的摩托车车主进行处罚。 (刘臣 摄)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