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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出台三十条措施全力服务“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建设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9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代涛报道:为全力服务我县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下简称“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建设,近日,县工商局紧紧围绕发展“三化”,结合工商部门服务监管的职能,及时出台了三十条服务措施,从而积极促进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围绕发展新型工业化,着力提升服务效能。该局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竞赛,力争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房县进入十堰市市场主体准入政策最优地区;进一步降低登记准入门槛,凡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开放,允许创业主体自主选择投资领域;进一步简化登记准入程序,允许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伍转业军人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进一步提高登记准入效率,全面实行审查员、核准员AB角配备制度,只要资料齐全,一律当场办结;深入推进“合同帮扶”工程,鼓励企业办理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等融资登记,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深入推进“商标服务”战略,分类指导企业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不断提高房县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围绕发展农业现代化,着力服务新农村建设。该局深化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力争到年底全县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七有”(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农产品注册商标、有农产品经纪人、有订单农业项目、有农资规范经营店、有食品安全示范店、有农村消费维权站)工作目标;支持旅游相关产业发展,加大对房县木耳、香菇、黄酒等特色农产品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建立农家旅馆、农家菜馆、农家鱼塘;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外,不限制农村经纪人的执业范围;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收登记费;大力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扩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范围和数量,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协作;推行人性化监管,市场监管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全民创业企业,除涉及食品安全、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外,对首次违法违规行为只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围绕发展新型城镇化,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该局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县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提供高质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实施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靶向式”整治力度,建立不合格食品快速锁定和清查追溯机制;强化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建立完善挂牌服务、双向联络员、定期走访、联络沟通、行政指导等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帮助名优企业扩大市场占有率;强化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积极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重点加强餐饮、网吧等涉安、涉危行业和领域的无照经营治理;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维护服务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完善长效机制,遏制传销活动;加大虚假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

围绕严管干部队伍,着力规范服务行为。牢固服务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一切为了经济发展,一切围绕经济发展,一切服从经济发展,一切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理念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严格纪律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依照《房县工商局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分别给予待岗、免职乃至辞退等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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