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程剑峰 报道:为加大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力度,我县在低保管理过程中推行“四个加强”工作法,确保城乡低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使困难群众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一是加强低保对象信息清理检查。结合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的依法行政监察自查自纠协同县第二纪工委,将清理出的若干名收入超标的低保对象取消了保障待遇,同时组织专班对全县低保对象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坚决杜绝错报、漏报、多报,确保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强民政系统集中整治监督。对城乡低保、五保信息系统集中整治2个月,实现了乡村上报、救助对象证件、公示公开信息、银行资金发放花名册与社会救助系统的协调统一。并将每月3日,定为全县低保集中办公日,全县20个乡镇(场)到县低保局汇报低保运行情况,实行专人专责,将救助对象的增减情况在救助系统中变更,确保救助信息的动态管理。三是强化民政工作人员素质要求。实行民政特有职业持证上岗制度。民政技能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持证,后上岗”的规定,优先录用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同时每个月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民政工作人员能力,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四是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县纪委加强对民政部门所有民政资金的监管,加大纪检监察与审计的监察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矫正,确保各项民政专项资金操作阳光,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