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刘庆涛强调,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惠及千家万户,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精心部署。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证和改善社会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此项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把政策落实到位,注重政策宣传、指标落实、制度衔接和场所建设;要抓好资金筹集和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发放到位和参保到位;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责任到位、措施得力,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共同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完成。
据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凡具有本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会上,刘庆涛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会议现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庆涛讲话
刘庆涛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