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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县人大主任王启云为新任命的县公安局局长柯正洪颁发任命书
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桂涛报道:   8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启云,副主任丁宪章、邓华明、王敬东、龚举成、陈德汉、胡维英出席会议,县长朱光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庆涛,县委常委、副县长姚天国及法院、检察院、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城关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王启云主持。
  会议首先进行了人事任免,根据县长朱光洪提请,会议任命田松同志为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柯正洪同志为房县公安局局长,免去徐正明同志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肖玉玲提请,免去柯尊杰同志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县人民检察院院长郑轩的提请,会议任命刘朝兵同志为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欧阳启国同志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启云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国土资源局局长吕兴国所作的《城区土地利用、个人建房审批和土地执法等方面的情况报告》;住建局副局长冀自立所作的《城区个人建房规划红线的管理、私人建房进入交易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城关镇镇长陈晓东所作的《城区个人建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刘安群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小产权房办证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县房管局相关责任人现场回答询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法院副院长浦晓斌所作的《关于乱占土地案件办理和受理土地强制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责成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土地案件办理力度,加快土地案件强制执行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依法行政,确保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明华所作的《关于南山采矿手续办理调查情况和对辖区内小产权房治理实施监察工作的报告》,会议责成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对我县辖区内小产权房治理实施监督,凡今后出现小产权房建设出售并办证的对其职能部门依法按失职、渎职立案查处。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科教文卫工委主任徐克银所作的《中华诗经城项目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司法局局长魏世斌所作的房县人民政府关于《房县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情况说明,审议通过了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刘安群所作的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财政局局长熊祖友所作的《2012年财政分项收支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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