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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3日

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58号)

近期市内相继报告多起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我县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广大县外人员非必要不返房,确需返房提前向乡镇、村(社区)报备,配合属地落实信息核查、健康管理等措施。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严格限制前往有疫情地区。

二、积极参与区域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并参与属地乡镇和社区(村)组织的核酸检测,坚持戴口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有序排队登记采样,采样结束后不围观、不驻留,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三、加大社会面核酸查验力度。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小区、商超、酒店、客运站、公共交通工具、学校等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四、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全县所有景区、校外培训机构、小诊所、KTV、足浴店、网吧、游艺厅、影院、游泳馆、健身房、运动室(馆)、棋牌室等重点场所暂停营业。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暂停举办线下展(促)销、大型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移风易俗,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格落实报备审批制度,不得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五、加强自我防护养成良好习惯。积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自助点餐、使用公勺公筷等。及时申报个人涉疫信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六、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采取通报批评、警告、暂停营业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全县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抢购,主动支持和配合社区管理。


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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