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冯禹铭 报道:“请你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就昨日与羊肚菌收购商之间发生矛盾纠纷一事,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请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日前,红塔镇纪委将一张涉及营商环境的函询通知放在了该镇六谷村一名村干部的办公桌上。
近日,红塔镇纪委在与公安机关交接问题线索时,在出警记录中发现,该镇六谷村村干部陆某在羊肚菌收购成交后,因事后对收购价不满,遂在第二日再次找到该收购商要求加价收购,买卖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后经民警调解处理。红塔镇纪委敏锐的察觉到,此事中可能存在侵害营商环境的情节,于是对村干部陆某进行函询。
“商事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成交价格经过双方商议,当时你并无异议,事后你出尔反尔,与收购商发生数小时争执,已涉嫌侵害营商环境。鉴于你在接受函询后主动交代问题,如实说明情况,认错态度良好且当时双方已和解,故红塔镇纪委决定给予你批评教育处分,希望你认真反思、及时醒悟。”收到函询回复后第二日,陆某来到镇纪委谈话室接受组织批评教育。
2022年以来,红塔镇纪委坚决扛起政治监督首要职责,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一是在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和镇、村便民服务大厅张贴“廉洁工程二维码”,让反映渠道“通”起来;二是与镇分管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签订《廉洁项目承诺书》,让分管领导和项目所在村的村干部心中“畏”起来;三是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严管理干部,督促全镇放下身段党员干部提升自身专业化能力,用真心真情靠前服务,当好经济发展“店小二”,让商事主体“亮”起来。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全镇营商环境进行专项督查检查,一方面畅通检举举报渠道,让问题线索“进的来”;另一方面安排专人、组建专班对全镇重点企业进行摸排走访,收集涉嫌侵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让监督‘出的去’,真真正正的做到优化营商环境。”镇纪委负责人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