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代凤娇报道:“我在马路边,捡了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5月4日,在房县公安局青峰派出所上演了儿歌中温暖的一幕。
原来,5月4日,房县青峰初中七年级学生去十堰游玩时,在十堰城区长途汽车站发现一个女士手提包,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1000多元现金,还有很多银行卡和证件。
“我当时第一反应是,要把东西还给失主。”李雨涵称,虽然1000多元钱对她这样的初中生来说“算是一大笔钱了”,但她确实没怎么犹豫,“这并不是我的东西,而且那么多张银行卡,一定很重要,失主一定很着急。”
可怎么找到失主呢?最后,李雨涵一路坐车回家一路思考,最后决定把手提包交给警察,不是说“捡到东西就要交给警察叔叔么?”
于是,李雨涵回到家后,专程前往附近的派出所上交手提包,并在登记完信息后离去。
随后,青峰镇派出所民警根据钱包内线索找到失主……
“那时候我去十堰省亲,行车中途发现手提包不见了。包里有1000多元钱,而且包括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等重要证件都在里面,补办起来非常麻烦。”失主说,当时她心急如焚,还特意去属地派出所调取监控查找,结果并没有找到。
十几个小时后,灰心丧气的失主竟然接到青峰镇派出所打来电话,通知她去青峰派出所领取失物。
“在派出所我才知道,我的手提包原来被青峰初中一名学生捡到了。”失主说,在当前社会中学生能拾金不昧,实属难能可贵,表现出这名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道德素养,是新时代雷锋精神在青峰初中学生身上的再现。
失主一再恳请民警同志带领她本人到学校向李雨涵同学当面致谢。感谢学校领导、老师以及孩子家长教育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学生。同时,学校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始终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号召广大学生向李雨涵同学学习,弘扬文明新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校掀起“行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