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吴波 任艳琴 报道:笔者从房县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于3月23日起,对全县公立医院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及价格做出新规定,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核销范围,检测相关费用实行零差价销售,助力新冠疫情精准防控。
房县医疗保障局正式执行的对公立医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单次检测费用最高限价为5元,不得上浮,下调不限;单次检测服务费和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费用总和不得超过15元;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实行零差率销售。
此外,城乡居民在公立医院单纯进行抗原检测时,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城乡居民购买检测试剂进行抗原自测的,不得收取抗原检测服务费。
同时,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新增至房县医疗保障服务项目目录,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比例进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