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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消防招人啦!待遇优!高中可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为满足我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房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身体素质良好,能适应纪律部队工作生活环境,能够完成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管理;

(三)年龄在18-35周岁,男性,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四)学历: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五)优先招聘的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军人;有车辆驾驶、装备维护等专业特长人员;有新闻写作、文体特长人员。

(六)体能达标,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

(一)执勤战斗员岗位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协调性良好,具备一定的运动能力,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驾驶员岗位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需持B2类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热爱本职岗位,思想和驾驶技术好,责任心强。驾驶员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辆驾驶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三)消防文书岗位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懂新媒体编辑,会使用照相、摄影设备。主要负责消防站办公室日常工作,灭火救援现场视频、照片等影像资料采集,辅助战斗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进行轻微火调填写等,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四)消防通信员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熟悉常见网络故障排查、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学习能力强,能够较快的上手本单位的应急通讯器材,能够熟练使用拍摄设备,做事细心,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主要负责营区监控系统、会议系统、报警系统等;参与一线灭火救援时,负责出返警汇报、现场通信等,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 11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截止后进行政审,体检,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可将资料交至

346286509@qq.com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名字和岗位。

3.咨询电话:0719-8690730、18972460571.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①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和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和原件;②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4张;③携带《2021年房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④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如遇特殊原因无法接种疫苗的需说明具体原因);⑤个人征信报告。

应聘者只需按其中一种方式提交资料即可,请勿重复报名。

(二)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房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聘者的总成绩。

1.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房县消防救援大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2.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3.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

4.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组织集训(试用)

集训时间为45天,由房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开展体能、技能等综合素质的训练和考核。

试用期集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无休息禁止请假。

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考核方式根据集训实际情况确定。

(四)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涉赌、涉黄、涉毒情况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4.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基本待遇。

试用期按照《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每月(2个月):2000元左右,并结合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

正式签订合同后,工资每月约3000-5000元,根据工作年限和考核情况每年定期增资。

按照十堰市现行的“五险”政策,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大队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应表彰的可提前晋升工资等级档次。

2.取得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的人员,按照等级每月发放500元左右特种人才岗位津贴;

3.担任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等管理职务的每月发放500元左右岗位工资;

4.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其服役年限计入其工资等级档次中;军队退役人员,其服役年限减半计入其工资等级档次中。

(二)休息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或特殊情况可1月连续休息7天;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1年后,每年可享受1次带薪休假,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假10天;满20年的,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按需参与值班备勤,值勤人员享受节后补休,具体由房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战备任务和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政府专职消防员婚假、丧假、产假、病假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其他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等任务,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每年由大队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体检,按照政策持证享受出行、旅游、就医、子女教育等优待政策。

五、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房县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请勿相信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微信或电话,如遇以上情况,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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