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8号上午,房县公安、城管、司法、消防、城关镇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专班,开展集中行动,依法强制拆除了6户违法建筑物。
此次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物位于城关镇滨河大道沿街房屋北侧,与水岸人家小区相临。居住在路旁小区的6户居民,为了自已生活方便,在没有取得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房屋后一楼建设钢构结构、砖混结构建筑物,违法建筑面积达109.14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物虽然方便了自已,但直接影响了小区其他居民的出行,也损害了共同利益。
在收到执法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后,6户居民在规定的期限内一直没有拆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对违法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