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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对579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5日

今日房县网讯  为营造良好道路通行秩序,更好优化营商环境,3月20日,湖北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台措施,决定对13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违法不处罚措施,一个月来有579名驾驶员受益。

4月21日上午9时许,刘女士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房县城关镇吉甫路时,将车停放在禁停路段,按照法律规定,应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处罚。现场执法民警登陆相关系统查询发现,该车系3月20日以后在房县境内首次轻微违法,决定不予处罚,经提醒劝导后放行。

据了解,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13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违法不处罚措施执行一个月来,已免罚首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579起,受到广大驾驶员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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