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陈娥 刘强 报道:近日,从县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度提高。自2020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03元的基础上提高5元。2012年我县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来,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经过五次调整,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月108元。基础养老金的再度提高体现了党中央、省委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高度重视,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举措,对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
此次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上调,惠及我县7.4万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县人社局在一季度已全面完成待遇调整和增加养老金的补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