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加强查案组织协调工作体系建设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潘铭璐报道: 今年来,县纪委为了推进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完善“领导、保障、推动、制度、执行和创新”六位一体的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体系,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强大优势,为全面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形成职责清晰的组织协调保障体系,组织协调的主导地位得到确立。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履行职责,在“敢为、愿为、会为、善为”上下功夫,特别是在查办大要案件和处理复杂疑难问题中,牵头组织,主动作为,逐步确立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主导地位;二是形成坚强有力的组织协调领导体系,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县直单位和乡镇反腐败协调小组都以法规或制度的形式,对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各执纪执法机关在与纪委协调配合的基础上,自觉融入反腐败整体工作格局中,思路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行动更加自觉;三是形成运转流畅的组织协调推动体系,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模式更加完善。县纪委和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定期研究日常工作机制和集中组织重点工作机制。坚持每三个月召开全体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精神,分析反腐败工作形式,明确工作重点。遇到重大案件,组织专案小组,最大限度地集中办案力量,确保完成好查办案件工作任务;四是形成科学规范的组织协调制度体系,在查处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方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各执纪执法机关,按照决策科学、运行顺畅、协调有效的原则,建立完善程序要求、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相关制度,逐步形成组织协调的工作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