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监察部门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2万余元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党兴福 谭祥军 余晓琼报道: 26日,十房高速公路十二标段的29名农民工领取了被拖欠的共计12.6655万元的工资。至此,一场有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在县劳动监察部门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7月底,十房高速公路十二标段桥梁一工区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约30余人来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求解决被拖欠近21万元工资的问题。
了解情况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立案,深入十房高速公路十二标项目部调查取证,确认该项目部桥梁一工区将部分工程违法转包给莫某,莫某又按工种分包给李某等4个班组。由于莫某管理混乱,在桥梁一工区已多支付6万余元工程款的情况下,仍拖欠工人工资,致使班组与莫某因结算问题发生争议,同时,工区不同意包工头的结算数额,也不知道真正的劳动人员身份,无法处理矛盾;而莫某等包工头(班组长)也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处理,致使事件越来越复杂。
在经过深入分析,确定解决方案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十二标项目部、桥梁一工区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使其明白了违法分包的严重后果和自身负有的不可推卸的工资发放监管责任。随后,十二标段桥梁一工区同意将几方共同认可的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认真核对数额后予以兑付;对有异议的,各方拿出原始出工记录,经核对无误以及莫某签字确认后,工区立即兑付给工人。当农民工得知工资已有着落后,情绪得以缓和,冲突暂缓。
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程参与,历时20多天的仔细核对后,桥梁一工区制作出了工资支付表,29名农民工持本人身份证领取了被拖欠的工资;而莫某与一工区的经济纠纷也已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