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田文静 报道: 连日来,房县实验小学明同学拾金不昧的事迹在校园传播,老师和同学们都纷纷为她点赞,学校号召全校同学以她为榜样,向她学习。

12月5日下午,县实验小学三年级十班的明同学跟随家人在餐馆就餐,捡到了一部价值几千元的智能手机。
“我在餐馆发现一部手机,不知道该怎么办,然后我就给我妈妈了。”明同学的妈妈通过手机壳照片以及相册里面一份少先队入队申请表,发现恰巧是同校三年级九班吴同学的信息,明同学的妈妈主动跟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并告知其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老师的帮助下找到并确认了失主,最终在老师以及家长的见证下,明同学将手机交到失主手中。
手机就失而复得,失主内心无比感动,特意请老师写了奖状,于次日带领孩子吴同学送到三年级十班,另外她还买了一些文具和小礼物,想送给明同学,没想到孩子连连推辞,说是自己应该做的,在老师们的劝说下,才勉强收下。
明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县实验小学学生的高尚情操和精神面貌,该校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德育活动以来,学雷锋、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良好品德,已深深植根在全体学生心里,落实在孩子们的行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