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许波 吴永逸 通讯员刘睿报道:7月30至31日,房县人民法院连续两天公开审理两起涉恶案件,有效打击了黑恶犯罪,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创优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7月30日,房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贾某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罪一案。这是今年疫情发生以来,恢复正常审理秩序后,房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经过近5小时审理,8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由于该案涉案被告人有另案尚在二审审理中,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7月31日,林某等5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罪一案经审理后,房县法院当庭公开宣判,作出一审判决:依法认定林某等5人的行为分别构成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一年八个月、九个月、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和3万元。
今年以来,房县法院在加大涉黑恶案件审判力度的同时,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在审执联动行动中,房县法院建立涉财产刑执行前置机制,提前介入,抽调执行法官参加涉黑涉恶案件合议庭负责黑财收缴工作,对被告认罪认罚的罚金、附加没收财产款予以督促收缴。目前,房县法院审理的两起涉恶案件共收缴8名被告罚金126000元,以强大合力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了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为我县创优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