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罗 飞 报道:“尊敬的法官,我作为原告人的子女没有充分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把责任推给村上,让老人单独居住在危房里,是我们不对。我们同意法庭的判决意见,按照老人意愿给她重新安置住房,每月给付1000元赡养费交给村上代为履行。”这是万峪河乡对不赡养老人案件进行公开审判时,被告人所做的最后陈述。参与旁听的群众达百余人,庭审结束后,群众纷纷表示支持法庭的审判。
8月15日上午8点半,万峪河乡自开展精准扶贫以来首例不赡养老人案在万峪河乡公开审判。原告人张思秀早年丧偶,两个子女搬家到谷城居住多年,在谷城购买有大产权房却把张思秀(女,现年68岁)一人留在万峪旱田村老家居住,两个子女只是过年时候偶尔回来看下母亲,给母亲的赡养费也是从母亲的粮食补贴耕地补贴一卡通中支取,没有自己另外给付。其母亲居住的房屋是多年前建造的土墙屋,现在墙面已经多处开裂。村干部多次联系张思秀的子女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并督促其回乡给母亲改造或者新建住房。其子女以工作忙,路程远不方便回家看望老人为由不理不问。张思秀本人则多次到村委会要求村上用精准扶贫政策给她盖新房,村干部耐心的解释政策没有明显效果,后来张思秀发展到到村委会无理取闹要求村上给她新建住房,并且扬言要赴京上访。万峪河乡村干部查明事实后,为了打击这种只要求国家落实政策却不履行个人义务的违法现象,纠正少数群众中的不良风气,万峪河乡旱田村以村委会代为起诉的方式将不赡养老人的原告人子女诉至青峰法庭,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