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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5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三大攻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文件精神,经基层推荐,部门审查,县委、县政府审核,现将我县推荐评选十堰市“三大攻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结果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房县维稳办

污染防治攻坚战:房县环境保护局 房县水务局

精准脱贫攻坚战:房县军店镇党委政府 房县人民检察院 房县土城镇土城村党支部

先进个人: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戢运成 房县县委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污染防治攻坚战:王 玲 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柯昌生 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精准脱贫攻坚战:吴维科 九道乡响应沟村村支部书记

        方必春 门古寺镇项家河村村支部书记

        程保国 房县事业单位登记局局长

        金 虎 房县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干部

公示时间:2019年1月5日—2019年1月10日

若对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异议,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举报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制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0719—3250380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719—3223536 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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