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相争起风波 花钱泄恨惹灾祸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方文 报道: 与同行恶性竞争发生厮打,为泄恨雇打手,致人重伤惹来牢狱之灾。近日,县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胡某某、洪某某、陈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受害人任某某均在城关镇武当路从事废品收购生意,同行业相竞争使得两人结下了不小的冤家。去年9月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胡某某(张的母亲)与任某某因竞相收购水泥带而发生厮打,自此,两家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为泄私恨,去年9月2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胡某某邀请洪某某、陈某(均系郧西县人)到房县对任某某实施报复行动,四人商定由胡某某提供击打钢管,翁某某(另案处理)负责接送三人。当晚20时许,在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指认下,洪某某、陈某在红塔乡高碑村5组路段持钢管对任某某进行殴打,致其头部重伤后,两人乘翁某某驾驶的车辆逃离现场。事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通过汇款方式,支付给洪某某、陈某酬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