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佘立柱一行来房调研-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佘立柱一行来房调研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2日

今日房县网讯 实习记者 唐玉 报道:5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佘立柱率领调研组深入我县,广泛征求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明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维英,县政府党组成员刘庆海陪同调研。

佘立柱一行先后察看了一级路、北门河桥、滨河大道、武当路、房陵大道、吉甫路、唐城大桥、科技馆、神农路、奔业沁园等沿线的广告和招牌,详细了解了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整体规划、设置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我县汇报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情况。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户外广告经营户,就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佘立柱对我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房县高度重视户外广告规划和管理工作,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主体责任明确,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对提升城市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佘立柱强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事关城市形象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创新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的新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破解执法难问题,建立和完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的新机制。

佘立柱要求,要高度重视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工作,统一设计,科学合理布局。广告商要积极学习相关知识与法规,加强职工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各司其职,主动作为。要规范审批流程,加强源头管理。要加大监管力度,重拳整治,集中拆违。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市容环境不断改善。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