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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 严格管控 举一反三 我县完善机制全力抓好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整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3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卢阳 报道: 4月19日,县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首例交办件([2018]2D041801)反映“房县红塔乡沙坪2组,老板王某有一个养猪场(1000头左右)占地约2亩,养猪场里粪便直接排到七里沟水库,味道比较重,附近几口水井被污染不能饮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当即召集县环保局、县畜牧局、企业所在地红塔镇政府了解情况,并立即安排上述三家部门派出专人组成整改专班,深入现场调查核实情况,要求不折不扣推进案件整改,全面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贯彻整改措施,严格管控后续养殖行为,全力抓好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县生态环境优良发展。
  经调查,被投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抽粪泵损坏未及时修复,导致养殖场治污设施未正常运行,养殖粪便产生的沼液溢流于雨水沟和下游农田内,并且该企业畜禽粪便收集池有跑冒滴漏现象,综合造成该企业外部部分农地受到污染的违法事实属实。同时因七里沟水库部分尾水与受污染的农地距离较近,可能使水库尾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威胁。
  但被投诉企业位于红塔镇沙坪村,与农业生产用途的沙坪水库(七里沟水库)相邻,企业距离当地居民区较远,最近距离也约1公里,经工作组实地查看,未发现位于企业下游的居民水井受到污染,故该投诉事项不属实。
  整改专班现场对企业提出整改意见,以正式文件对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告知书》,并与企业召开整改督办(约谈)会,一是要求企业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的扩大, 3天内整改落实,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理;二是要求企业必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三是责令企业必须保证不得再次出现环保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管重罚。
  通过专班现场督办整改,目前该企业的治污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畜禽粪便收集池留口已封堵,现场受污染的雨水沟、田内污染物正在清理中,与七里沟水库相接区域,企业已通过加筑堤坝方式进行了隔离,目前已基本整改落实。此外,县环保局已对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将对房县神农万燊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行政处罚。企业表态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养殖,加强环境保护措施,注重环境保护相关知识法律学习,增强环保意识。
  县委、县政府结合此信访件,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督察精神,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解决具体问题,在项目开发建设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举一反三抓好环境问题治理。要坚持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把整改责任落到实处,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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