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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3日

广大居民朋友:

为深化五城联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抵制不文明行为,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县五城联创指挥部、县文明委决定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我发现、我整改行动,从即日起至5月下旬,面向全县人民征集不文明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人抓拍不文明行为。鼓励城乡居民用照片、音视频等方式抓拍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并将能证明时间地址的照片、音视频发至创文办、电视台、新闻中心(创文办监督电话:3247766,电子邮箱:hbfxwmb@163.com ;电视台监督电话:3106111,电子邮箱:fxnewsfx@163.com;新闻中心监督电话:3231616,电子邮箱:fxxwzx@163.com),经电视、报纸、官网公开曝光的,给予10元/条的奖励。违法违规行为,由创文办交由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二、人人“举荐”不文明行为。以机关、站所、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酒店等为单位,召开专题会(学校召开主题班会),讨论本单位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并汇总,交由所在的乡镇、战线、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县创文办。对入选全县“十大不文明行为”的精准条款,给予100元/条的奖励。

三、人人整改不文明行为。6月,县组委会将评定全县“十大不文明行为”。7月起,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改行动。

“全县齐动员,横下一条心,奋战一千天,创成文明城”的号角已经吹响,“十大不文明行为”我发现、我整改是每个房县人的义务,只要大家同心参与、真诚配合,我们的家园一定更美丽,我们的生活一定更幸福!

房县五城联创指挥部 房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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