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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来源:今日房县网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7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和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纪检组(纪委):

中秋国庆临近,为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9月25日省纪委下发了《“九个严禁”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现就贯彻落实省纪委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迅速传达和重申“九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及早作出安排部署。 

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正确区分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和“节日腐败”的界限,继续把中秋、国庆节点作为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对苗头性问题真抓严管,坚决纠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要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结合专项整治、治理工作,集中力量查处、通报曝光一批违规问题,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平台。县纪委节日期间“四风”举报电话:0719-3250847 3224190;网上举报http://www.qffl.gov.cn/     


中共房县纪委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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