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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公开信


作者: 来源:今日房县网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尊敬的广大参保人员:

你们好!

为了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时不再全额垫付医疗保险费用,不需再回原参保地办理报销,国家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人社系统精心组织、集中攻关,采取简化转诊备案手续、完善就医政策等方式,确保了广大参保人员如期享受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

目前,我省各市、州、县医疗保险经办信息结算系统已经通过省级异地就医交换平台与国家结算平台正式联网互通,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外省市异地住院就医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可办理出院。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等资料,直接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需要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人员),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参保人员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实时查询全国各省、市、区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1日 

【政策解读】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原城镇居民和原新农合)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时,只需向外省市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无需再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再回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    

截至2017年8月,我省同济、协和、省人民、中南、广总和省肿瘤等57家定点医疗机构(附后)已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通并上线运行,全国共有5843 家医疗机构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登记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如何实现?    

首先要办理登记备案,社会保障卡是唯一识别标志。    

注意事项: 如遇在异地突发疾病,因急诊抢救就近入院时可先就诊,入院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出院时即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服务对象】    

A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B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C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D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如何办理】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或委托人) 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信息变更】    

A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应至少在就医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经办窗口、电话等形式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B 转诊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再次转往他院就医的,需先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电话等方式),备案后,再次转院就医可直接结算。一次异地转诊对应一次就医结算。    

【入院登记】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不设有效期;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为2周),到确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登记就诊手续。入院后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医疗机构不得拒绝为符合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仍执行参保地政策。门诊医疗费用暂不纳入结算范围。    

【问题应对】    

A 如何申领、使用、补换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的初次申领,以及补卡、换卡,均需要参保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或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现阶段,对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优先发卡,并采用即时制卡的办法,力争实现当天发放。领取社会保障卡后需要修改初始密码方可激活社保功能。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应及时进行挂失。    

B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看病就医,无需办理转诊手续,医保报销政策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如需要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应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即可在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C 如何查询备案登记信息、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参保人员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站(http://si.12333.gov.cn),可实时查询全国各省、市、区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D 湖北省各市(州)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的地址和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参保人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和规定、经办流程等事项不明白的,可以拨打省内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或省内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电话(附后)进行咨询了解。    

【结算流程】    

参保人员省外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流程: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社会保障卡出省检查——就医地已开通的跨省就医定点医院就医——就医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办理出院手续。    

【医疗名单】    

湖北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截至2017年8月)    

武汉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医院    

湖北省中医院(花园山院区)    

湖北省肿瘤医院    

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湖北省中山医院)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北省新华医院)    

湖北省荣军医院    

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武汉市中心医院    

武汉市第三医院    

武汉市普爱医院    

武汉市第五医院    

武汉市第八医院    

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    

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武汉市汉口医院    

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    

长江航运总医院(武汉脑科医院)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    

武汉市普仁医院    

武汉爱尔眼科医院    

黄石市:   

黄石市中心医院    

黄石市第二医院    

十堰市:    

十堰市人民医院    

十堰市太和医院    

十堰市中医医院    

襄阳市:    

襄阳市中心医院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宜昌市: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峡大学仁和医院    

荆州市:    

荆州市中心医院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洪湖市中医医院    

荆门市:    

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荆门市中医医院    

荆门市康复医院    

鄂州市:    

鄂州市中医医院    

孝感市:    

汉川市人民医院。    

黄冈市:    

黄冈市中心医院    

黄梅县人民医院    

咸宁市:    

咸宁市中心医院    

随州市:    

随州市中心医院    

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恩施州中心医院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医院    

利川市人民医院    

天门市:    

天门市江汉人民医院    

潜江市:    

潜江市中心医院    

【联系方式】    湖北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省本级湖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 027-87263925    027-87261215    

武汉市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027-59598518    

黄石市黄石市医疗保险局 0714-6538762    

十堰市十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19-8629015    

襄阳市襄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10-3519187    

宜昌市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17-6731247    

荆州市荆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0716-8256337    

荆门市荆门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24-8885635    

鄂州市鄂州市医疗保险局 0711-3252232    

孝感市孝感市医疗保险局 0712-2702715    

黄冈市黄冈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13-8661733    

咸宁市咸宁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15-8235931、0715-8235910    随州市随州市社会保险局 0722-3232089    

恩施州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0718-8250133    

仙桃市仙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28-3265992-866    

天门市天门市医疗保险局 0728-5231383    

潜江市潜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局 0728-6244390    

神农架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0719-3335837 

房县医疗保险管理局:0719-324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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