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小额贷款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张骏熙 报道: 为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中的积极作用,5日,县信用联社、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妇联等部门联合为妇女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余万元,帮助广大妇女创业就业。
据悉,妇女小额贴息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具有湖北省户籍,年龄在18-55岁的城乡妇女,诚实守信,具有一定的劳动和创业技能,有创业的愿望和项目,其经营场所在十堰辖区内,家庭成员(夫妻)中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对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妇女,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均作为微利项目,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截止目前,我县已累计办理发放下岗妇女创业贷款达200余万元,近30多名妇女创业户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