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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房十条”催生进城购房热


作者: 来源:湖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3日

湖北日报讯 (记者饶扬灿、通讯员李先江、陈涛)“自‘房十条’实施以来,我镇已有120多户贫困户报名进城买房。”昨日,十堰市房县白鹤镇党委书记谢林说。

近年,房县大量闲置商品房积压,去库存压力巨大;另一方面,贫困户资金不足,购房能力较弱。今年初,房县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出台了鼓励农村居民进城居住的“房十条”,对贫困户进城购房按每户4万至20万元予以补贴。

好政策引来了购房热潮。该县已有1354户贫困户登记报名进城购房,其中600户已在县城各楼盘选购商品房600套。

该县“房十条”主要包括:农民进城购房,实行落户自愿,既可以选择在城关镇落户,也可继续保留原户籍;维持“三权”不变,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林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持不变;宅基地退出,适当补助;政府按照公开采购的程序代筹房源,最高限价不突破2016年政府采购价格;农村居民进城购买政府新建房屋、回购商品房等代筹房屋的,在政府核定价或采购价格的基础上降价,每户限购一套;优惠贷款;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自主选择城镇或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子女就近入学;优先培训,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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