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获利 两妇女被刑拘
作者:
柯飞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6日
城关镇两名妇女开设赌场聚众“诈金花”,日前被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各处罚金2.5万元。
今年40岁的龙某和43岁的袁某均无业。去年4月至9月,龙某和袁某先后5次在城关镇和军店镇一些村民家中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进行“诈金花”赌博活动。去年9月,龙某和袁某被县公安局抓获并刑拘。案发后两人退缴非法所得2.4万元。今年2月,两人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县法院审理认为,龙某和袁某以“诈金花”的方式开设赌场,组织多人参赌,从中抽头获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惩处。鉴于两人认罪态度尚好,退缴了非法所得,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两人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