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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五化融合”促审计整改落实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7日

十堰日报) 通讯员彭茂盛 柯勇报道:近日,笔者从房县县政府获悉,该县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有序化、阳光化“五化融合”,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切实杜绝屡审屡犯现象。

整改报告规范化。该县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应向审计部门报送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内容包括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对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落实情况及结果等。

整改联动制度化。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县政府政务督查室牵头组织实施,纪委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负责检查督办被审计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情况,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提出整改问责意见。

整改问责常态化。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方案;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订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列出整改时间表按期整改;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审计整改的单位,视情况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整改督促有序化。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定期组织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情况、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情况、落实审计建议情况等。

整改结果阳光化。该县要求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要求,将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审计结果公布,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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