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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房县县委巡察预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3日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7月18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将对县卫计局、林业局、畜牧局、商务局、农机局开展第一轮常规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二级单位和乡镇直单位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时间

  从2016年7月18日开始,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为30天。


三、巡察内容

  主要围绕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几类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3.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
  5.巡察组要求了解的其他方面的有关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专门举报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接收短信手机号码。县委各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中共房县县委巡察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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