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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5日


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仪式现场

县委常委、副县长高明哲、十堰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王伟为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周海 柯启文 报道:  6月25日,我县举行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暨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县委常委、副县长高明哲、十堰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王伟出席仪式,为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并颁发了房县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国土、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仪式。该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房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旨在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减少办事环节,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这既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也是“放管服”的重要举措。在县委、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县顺利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县国土资源局成立工作专班,学习借鉴荆州、十堰城区等地先进经验,主动联合县编办、房管等部门,统筹抓好人员划转、技术培训、办公场所筹建、流程设计、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搭建等各项工作,力争改革红利尽早惠及市民。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改革和筹建工作,按照便民、利民的宗旨,要求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统一,将办公场所设置在房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事大厅,在醒目的位置悬挂不动产登记牌子,不动产登记中人员统一在规定地点办公,以精准的业务技能为群众提供一流的服务。

      据悉,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我县各类不动产均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办理发证,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启用后,市民群众原有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依据“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通过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逐步替换。



颁发了房县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合影留念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王伟参观考察了县国土局办事窗口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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