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张丹 刘磊报道: 2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被刑事拘留,至此,李某某滥伐林木案,成功告破。
4月25日,沙河林业站向县森林公安局青峰派出所报案,称“沙河乡五塘村2组村民李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数额较大”。接警后,青峰派出所立即出警予以调查处理。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建房为由,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于2015年农历3月上旬、12月下旬在其本人自留山上采伐松木29株,材积14.6423立方米。其中2015年3月上旬采伐松树9株,打截规格为长2米,径级10至20公分分,材积7立方米,后李某某将此次采伐的木材销售后获款2160元;2015年12月下旬采伐松树20株,至案发时松木仍未打截,遗留在原地,材积7.6423立方米。案发后,李某某为逃避法律制裁,早出晚归,夜不归家,致使民警多次抓捕都无果而终。后派出所民警采取24小时布控等方式在李某某家附近蹲守,李某某在强大的压力下于5月25日到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
李某某因多次作案,被依法刑拘一个月。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